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考核评估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3172   日期: 2020-08-13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单位:

按照《人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9号)和《贵州省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黔人社厅发〔2012〕7号)要求,为保障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中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请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黔人社函〔2019〕37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一、考核评估范围

(一)2017年度获批的国家级基地4家和省级基地4家(详见附件3)。

(二)2018年度获批的国家级工作室5家和省级工作室28家(详见附件3)。

二、考核评估方式及时间安排

此次考核评估,由各市(州)人社部门组织专家按照基地和工作室建设项目考核细则(详见附件1和2),对区域内的基地和工作室项目建设单位(详见附件3)进行现场考核,全面评估,完成考核评估报告。于2020年9月3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建处。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填写《贵州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1)或《贵州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各市(州)人社部门要加强对区域内基地和工作室项目建设的日常监管,定期对项目建设单位的资金管理、项目产出、培训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重点抽查。在每年完成本辖区内基地(2年)和工作室(1年)建设周期期满项目的考核评估工作的基础上,按时将考核评估报告及相关表格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建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检查组对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毛贵江;联系电话:085185837318 传真:085185837311)

附件:贵州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考核细则(试行).doc

2020年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属地考核评估项目名单0728(稿2).xlsx

贵州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考核细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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